浙江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18-20551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0-3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18-20551
统计
省统计局
2018-10-31
浙江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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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17年是《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扎实落实目标责任,《儿童发展规划》进展顺利,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各项统计监测指标稳步推进,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儿童发展规划》目标总体完成情况
《儿童发展规划》中“十三五”时期涉及全省儿童发展的71项主要目标,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有63项已符合或超过进度要求,占88.7%;10项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达到规划目标。
二、《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监测数据显示,《儿童发展规划》总体进展顺利,趋势向好,儿童健康、教育、福利、法律和环境五个领域有67项主要目标持续向好,健康领域部分指标略有回落。
(一)儿童与健康
1.死亡率处于较低区间。2017年,全省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2.79‰和3.82‰下降至2.53‰和3.41‰,大大低于国家10‰和13‰的目标值,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见图1)。新生儿死亡率由2015年1.6‰下降至1.2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5‰)。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由2015年的10.3/10万下降至8.6/10万。
2.疫苗接种保持较高水平。根据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提高了儿童群体的免疫力,有效减少了儿童传染疾病的发生,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2017年,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8苗接种率比2015年略有下滑,但仍保持在99.3%以上的高水平(见表1)。
3.儿童健康质量逐步改善。2017年,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2.5%,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纯母乳喂养率69.1%,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改善,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0.51%,与2015年持平;根据抽样调查,全省幼儿体质检测合格率为93.2%,比2015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为96.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4.儿童保健水平基本稳定。2017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3%,比2015年提高0.1个百分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6.5%,下滑0.3个百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一直保持为零,新生儿疾病筛查县(市、区)覆盖率持续保持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3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100%,比2015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高标准普及。2017年,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有幼儿园864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7.3%,比2015年提高8.5个百分点;等级幼儿园覆盖率96.0%,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幼儿园专任教师12.5万人,比2015年增加0.9万人;在园幼儿人数195.8万人,同比增加10.1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6%,比2015年提高0.5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向现代化迈进。2017年,浙江教育基本现代化在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教育基本现代化达标县(市、区)的比例为60.7%,比2015年提高20.7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均保持在99.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初升高比例为98.7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5%,比2015年提高0.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比例95.0%,比2015年提高7.3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儿童发展规划》目标。
3.特殊教育大力推进。全省“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基本形成。2017年,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6所,比2015年增加4所,增长4.9%;特教学校在校生数1.79万人,同比增加0.25万人,增长16.2%。
4.家庭教育持续不断深化。2017年,有家长学校3.5万个,比2015年增加0.3万个;培训403.7万人次,增加29.3万人次,增长7.8%。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比例为97.9%,比2015年提高1.2个百分点,超过《儿童发展规划》目标7.9个百分点;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比例77.0%,比2015年提高6.9个百分点。城市和农村的差距由2015年的26.6个百分点缩小到2017年的20.8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福利
1.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继续提升。2017年,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502个,收养床位28.1万张,收养12.1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加154个、5.1万张和1.01万人。通过实施“蓝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孤儿养育条件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现有独立设置的儿童福利机构17家,比2015年增加5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71个,同比增加24个,增长51.1%;当年救助流浪儿童1705人次。
2.儿童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在全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覆盖基础上,实现县(市、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覆盖,覆盖率比2015年提高5.6个百分点,比目标值提高10个百分点。孤儿家庭收养人数3189人。基层组织持有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2.6万人,比2015年增加1.0万人,每万儿童拥有专业社会工作者34.6人,同比增长12.7%。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覆盖率94.4%,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3.儿童康复救助不断加强。2017年,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93.96%,处于全国领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193个,比2015年增加113个,增长1.4倍;共有3944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同比增加384人,增长10.8%。
(四)儿童与法律
1.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大。2017年,全省开展法制教育11.1万人次,覆盖率100%。出台《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全省查处使用童工案件398件、清退童工416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完善,极大地保障了广大儿童的权益。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人数5852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和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均达100%。
2.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7年,未成年人罪犯占罪犯人数2.31%,比2015年下降1.15个百分点(见图2)。社区儿童维权机构、县(市、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基层工作站覆盖率均为100%,提前达到《儿童发展规划》要求。扎实推进打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共立拐卖儿童案6件,解救拐卖儿童5名,拐卖儿童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儿童人身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3.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覆盖面继续扩大,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7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数83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4万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12.4%。
(五)儿童与环境
1.儿童生活环境持续改善。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94.20%、99.96%和98.64%。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9.3%,比2015年提高0.3个百分点。儿童生存环境得到改善。
2.儿童社会环境继续优化。2017年,有社区服务中心(站)1.6万个,比2015年增加1103个,增长7.4%。其中,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93.6%,提高0.7个百分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8.6%,比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建立雏鹰争章体验基地1634个,比2015年增加206个,增长14.4%。城市和农村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分别为98.0%和91%。
3.儿童成长环境日趋完善。2017年,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2.8万个,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设区市和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县(市、区)比例分别为81.8%和55.1%,比2015年提高9.1和9.5个百分点。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达1128.9万册,比2015年增加375.1万册,增长49.8%。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分别为1708.8和257.5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490.2和51.5万人次,增长40.2%和25%。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2017年,浙江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但从《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情况来看,儿童与健康、教育、环境三个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指标未达标,应予以高度关注。
1.健康领域中部分指标与目标要求差距扩大。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儿童视力不良发生率、弱视发病率和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分别为4.27%、0.8%和31.83%,与目标值差距呈扩大趋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65%,比2015年上升0.03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趋势。千名儿童床位数1.8张,与目标值2.2张以上差距较大。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0.76名,与2015比没有提高反而略下降。
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尚需加速。201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5%。比2015年提高0.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3个百分点,若要达到2020年98%以上的目标值,未来三年每年需要提高0.5个百分点。
3.儿童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同,部门协同程度差异等因素,区域间、城乡间儿童设施建设发展仍存在不均衡。2017年,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设区市比例为81.8%,未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家长学校办学率77.%,与目标值80%存在差距,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县(市、区)比例为69.7%,与目标值相差30.3个百分点,差距甚远。
四、对策与建议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保障,在“十三五”中期,要实现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重难点指标,扎实有序推进。
1.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和群众需求的增长,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仍需不断提升。儿科及医生不足,病床紧张等矛盾突出,亟待解决。需重点加强医院儿科建设,克服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加强儿科医生培养,增加儿科床位。完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妇幼健康均等化服务水平。
2.增加儿童服务资源配置。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各地加大对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力度,相应增加儿童服务资源和服务项目。全面统筹城乡,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均衡发展,保障儿童公平享有各项权利,缩小儿童发展城乡差距。农村儿童事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需要政策倾斜,促进优质医疗、教育等资源惠及基层和农村;加强儿童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解决与儿童生活、成长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让城乡儿童均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加强重难点指标推进工作。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指标涉及多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严格落实《儿童发展规划》责任目标分解任务。通过实地调研、中期督查等方式,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动相关工作,以确保“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社科处 郑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