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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要素市场分析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4-08-27 16:06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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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本课题以浙江要素市场为研究对象,针对浙江经济发展的特点,在运用大量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了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中介组织等生产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据此对要素市场的流动规律和本质特性进行理论上的探索,论证要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试图明晰浙江要素市场发展的轨迹,并对此进行评述,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浙江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思路,进而探索浙江经济增长的规律,寻找浙江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有效路径。

 

一、引言

(一)问题提出

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事实,我们在思考,浙江何以能够获得如此长足的增长?是凭借什么因素?是否符合经济增长规律?今后是否能够和怎样维持这种良好态势?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浙江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其商品市场的发育远远胜于要素市场的发展;而作为相互依存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是个有机的统一体,如果某一类市场发育不全、发展滞后,就会影响其它市场的发展和功能的发挥,从而影响市场体系的整体效率,并最终影响浙江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

事实上,较之于全国各省区市,浙江的要素市场发育名列前茅,(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今年10月首次公布的《中国各地区资本自由化指数》研究报告显示,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中,浙江省资本自由度高居全国之首。)但市场化问题、效率问题、机制体制问题等一直困扰着浙江要素市场发展,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得到解决,只能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层面上才能得于根本性转化。通过分析,我们得出了如下结论,一是劳动和资本市场的低效率发展是经济粗放型增长的动因;二是技术投入是集约型增长的主要动因;三是由于经济扭曲,使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并不规范,导致土地市场的混乱和资本的流出。

本课题以浙江要素市场为研究对象,针对浙江经济发展的特点,在运用大量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了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中介组织等生产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据此对要素市场的流动规律和本质特性进行理论上的探索,论证要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试图明晰浙江要素市场发展的轨迹,并对此进行评述,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浙江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思路,进而探索浙江经济增长的规律,寻找浙江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有效路径。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生产要素市场的研究浩如烟海,无论是从理论的探究还是从实践的论述上,各种观点竞相迸发,无不闪烁着智慧而理性的思想火花,也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诸多有益的启迪。

在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921年,《经济发展理论》,何畏等译校)看来,经济发展的动力是技术创新。而新古典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Endogenous Growth Theory)认为资本积累、劳动力增加和技术进步或创新的长期作用是经济增长的惟一动力,技术进步是外生的。以美国经济学家罗默(Romer),和卢卡斯(Lucas)为代表的一批增长理论家,为了克服增长理论中占主导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的局限性,研究内生技术进步为核心的“新”增长理论,通过建立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技术进步方程,成功地解释了经济增长的内生机制。发现人力资本的规模、生产效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国外研究表明,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效应是显见的。这些理论上的借鉴,为我们对浙江要素市场的分析和研究无疑是非常有用而有见地的。但如果放在刚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具有明显的区域形态,以及要素市场二元结构状况严重制约着生产要素市场化的实现,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机理中去认证,这些理论显然就显得十分苍白。因此,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出发,从浙江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作为立足点,才有可能使我们对浙江要素市场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客观而全面的认识,才有可能提出对浙江要素市场发展有现实参考和指导意义的对策建议。本研究也正是基于这点而展开的。

徐善长认为,“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配置经济资源(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的一种经济形式”,而目前在我国,“商品市场已大体形成”,但“严格意义上的生产要素市场尚未真正形成”,“如果不能使生产要素进一步市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无法实现”。而阻碍生产要素市场化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现存的经济体制”,“体制性障碍影响着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徐善长,2005:《生产要素市场化与经济体制改革》)对此,我们以为然,在浙江的市场化进程中,商品市场相当发达,但在要素市场中一些“体制性”的障碍是明显的。如在土地市场中的透明度问题,劳动力市场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资本市场中的违规现象等,使得生产要素的流动难以依照市场规律来进行。但我们也注意到,在要素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中,非市场化和垄断性的结果导致要素价格的扭曲(低廉化趋势),进而导致经济增长的粗放型是显而易见的。

叶飞文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知识等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分别发挥了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要素投入的增加从不同方面拉动了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社会制度则对要素的配置、结合和使用效率有着决定意义的影响,使制度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进而提出,“经济增长是要素投入的增加、要素效率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力素质的提升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叶飞文,2004:《要素投入与中国经济增长》)作者显然只是从理论上来论述结论,对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方面显然难于把握,缺乏事实依据。作为统计学者,用客观、准确的统计数据来说话,是本研究独特的视点,也是本课题的题中要义。

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是要素市场优化重组的基础。李云认为,“目前土地市场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都与政府行为失范有很大关系。……只有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土地产权交易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促进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李云,《我国土地市场中政府行为的经济学探析》,《学术界》2005年第5期。)陈红霞、赵振宇也认为,“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批地等行为的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影响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陈红霞 、赵振宇,《土地市场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规范问题探究》,《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年第3期。)在这种情况下,规范土地市场中政府行为已成为迫切。解决的办法是实行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对此林依标就房地产市场的做法作过阐述,“全国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已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出让是批文加合同的形式,在出让之前审批环节已经办理,弱化审批、强化合同属性……”,并且,“通过签订合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契约行政观念直接生动的体现。……这是民事合同原理在行政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反映,能更科学体现宗地的市场价格,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又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中的腐败行为。”当然,一种制度的优劣,除了制度本身外,重要的是执行的规范程度。这不仅体现推而广之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上,还体现在农村土地的流转市场运作上。

资本市场需要不断地创新、改革,要与时俱进。樊纲认为,“中国要形成一个透明、规范、公正、法治的资本市场,至少还需要20年……”“资本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是整个社会资本重新配置的问题,这个配置的效率,影响到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目前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资本市场。”(《樊纲谈资本市场》,2003.03.21,《中国企业报》。)尚福林也认为,制度性问题是资本市场的根本问题,“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必须着眼于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和竞争力。”(全景网2006.12.08讯。)易宪容则认为,“发展资本市场的动力是竞争。”(2004.2.8《中国经济时报》。)唯其如此,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必然结果。发展资本市场的意义不在于市场本身,目的是为了利用资本市场的机制和作用推动经济加速发展。资本市场的内在动因,主要是社会化生产规模扩大,资本相互渗透和企业产权流动的需要。

一般而言,劳动力市场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流动性、相对稳定性和双向选择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流动的劳动力和流动的生产要素及时、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新的产业部门。从浙江劳动力市场的发育来看,经过努力培育和建设,基本雏形已经显现,初步发挥了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分散的初级形态,迄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其分割严重阻碍着劳动力在城乡、地区、行业间的自由流动。”(李振国:《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弊端及对策》,《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第8期。)对此,孟大虎认为,“由于中国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之间构成的劳动力市场是非一体化的,是被分割的,而且这种分割更多的不是体现为功能性分割,而是一种制度性分割,劳动力市场由于既有制度的差异被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在主要劳动力市场活动的劳动力,有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分割性收益’。因此,人们想方设法进入分割收益区,造成了主要劳动力市场激烈的职位竞争状况。”(孟大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演进及对就业问题的解释》,《天府新论》2005年第4期。)就浙江而言,发达的个体私营经济,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使劳动力市场中的城乡分割和部门分割进一步弱化。但就业机会和劳动收益的不平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应是完善和规范浙江劳动力市场的目标取向。

二、浙江劳动力市场实证分析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供求之间的劳动力商品交易上达成的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商品就是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和购买,是自愿的、以合约为基础的。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偶然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浙江商品市场的率先发育、发展,也催生了劳动力市场的充分发育。

(一)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1. 劳动力数量庞大,劳动参与率高。200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4719.6万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为3918.4万人,扣除不计入劳动力资源的人数,年末全省劳动力资源总数为3733.8万人(16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经济活动人口为3022.1万人(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总量),全社会从业人员为2992万人,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增加1197万人,增长66.7%。从变化过程来看, 1991—2000年年均增加数降至17.2万人, 2001年以来年均增加数又迅速回升到66.5万人。资料显示,浙江劳动力就业总量伴随着劳动年龄人口的显著增加有了较大的增长。

 

表1                         全社会就业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单位:万人、%

年份

1990

2000

2002

2003

2004

劳动年龄人口

3112.11

3710.11

3753.7

3780.14

3918.37

经济活动人口

2565.7

2747.91

2886.29

2947.03

3022.09

就业人口

2554.46

2726.09

2858.56

2918.74

2991.95

劳动力参与率

82.44

74.07

76.89

77.96

77.12

 

就业总量的变化发展一方面将伴随着劳动年龄人口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又受到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是就业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到2010年我省就业人口有可能达到3360万人,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达到80%左右。

2. 失业率的变动趋势。近几年来不论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还是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处于较高水平。目前,反映人口失业率情况,有两种统计途径:一是由劳动部门统计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对失业的界定是:有非农户口,在一定年龄以内(男16—50岁,女16—45岁)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二是1997年以来统计部门在每年11月开展一次性抽样调查得到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对失业的界定是:劳动年龄内人口,在调查时点的前一周内没有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劳动,在调查时点之前的三个月内采取过具体寻找工作的行动,如有工作机会可以在调查时点之后的两周内开始工作的人员。两种统计,由于调查范围不同,调查方法也不尽相同,所得到的数据有较大的差异。

 

表2                           浙江人口失业率变动趋势

单位:%

年份

1997

2000

2002

2003

2004

城镇登记失业率

3.0

3.4

4.2

3.7

3.6

城镇调查失业率

4.26

5.10

5.52

4.77

4.38

 

3. 劳动力总体素质低下。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我省单位就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技能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我省单位就业的1570.8万人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了近六成(58.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1个百分点;高中学历占2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6个百分点;大学及以上学历占14.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5个百分点。在全省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初级技术职称的也占了近六成(59.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3个百分点;而具有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重分别为7.5%和33.3%,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5%和36.9%)。

可见,尽管我省近年来在缓解劳动力紧张方面做了不少突破,全省吸纳从业人员在全国各省市中位居第四,但劳动力素质不高、技能型人才总量严重不足;在技能型人才中,高级技能人才更为短缺。劳动力总体素质不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的需要,“有人没活干和有活没人干”,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也成为制约扩大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十一五”期间,我省应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不仅要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还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及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就业结构和状况

1. 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

 

表3                         分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和增加值

 

全社会就业人员(万人)

GDP(亿元)

1990

2000

2003

2004

1990

2000

2003

2004

合计

2554.46

2726.09

2918.74

2991.95

904.69

6141.03

9705.02

11648.7

第一产业

1358.28

1019.77

826.03

779.65

225.04

630.98

717.85

814.1

第二产业

762.48

866.7

1201.3

1304.94

408.18

3273.93

5096.38

6250.4

第三产业

433.70

839.62

891.41

907.36

271.47

2236.12

3890.79

4584.2

 

表4                        分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和GDP构成

 

全社会就业人员(%

GDP(%

1990

2000

2003

2004

1990

2000

2003

2004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第一产业

53.2

37.4

28.3

26.1

24.9

10.3

7.4

7.0

第二产业

29.8

31.8

41.2

43.6

45.1

53.3

52.5

53.6

第三产业

17.0

30.8

30.5

30.3

30.0

36.4

40.1

39.4

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GDP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04年末,第一、二、三产业就

业人口分别为779.7、1304.9和907.4万人,各占总数的26.1%、43.6%和30.3%。与1978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47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上升25.4和21.6个百分点。总的来看,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GDP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从就业的行业分布及其变化来看,浙江劳动力就业具有比较独特之处。2004年末,在全省二、三产业就业的2300.6万人中,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有1530.8万人,占66.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有769.8万人,占33.5%。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是第三产业的2倍。第三产业向来被认为是吸纳劳动力能力最强的领域,但是浙江第三产业在吸纳劳动力方面并没显出优势。这与浙江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工业化进程较快,二产市场化程度较高有关。即制造业的就业人数持续上升,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则保持在一定水平。

2. 就业的所有制分布及其变化

浙江省非公经济发展迅速,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浙江省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中,由个人投入的资本最多,占一半以上。私营企业法人为21.9万个,占总数的70.7%,比2001年增长近六成;个体经营户276.3万户,占全国7.1%,列全国第三位。1978年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仅占0.5%,1985年为3.8%,1990年为7%,1995年为15.4%,1997年为17.1%,1999年以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年末从业人员达894.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34%,2000年占40.3%,2001年占44.6%,2002年占全部从业人员近半数,比重为49.9%,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1573.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超过半数,达53.9%,2004年非公经济从业人员队伍继续快速扩大,年末从业人员达1856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高达62 %。2004年末浙江全部企业从业人员为1391.9万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1062.6万人,占全省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76.3%。浙江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民营经济发达,“小企业解决大就业”的现象比较突出,民营企业成为吸纳新增劳动人口的主渠道。民营企业的劳动密集程度高,创造就业岗位潜力大,这对稳定浙江就业局势将起到很大作用。

户籍制度仍是分割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制度障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成为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两者共吸纳了87.1%的农民工;从就业方式看,有36.1%的农民工选择自己创业,以雇主、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的形式勇闯创业路。能进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工不到6%,与此相比,在非农产业中就业的非农业户籍人员中,超过45%的人员是在这三类单位工作的。

3. 非正规就业人数庞大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非正规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生产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根据浙江省劳动力调查,全省城镇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数即“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自行非农劳动者”,2004年大约是1000万人。这些就业者就业不稳定,基本没有社会保险,缺乏劳动保护,工资收入低下,工作时间长且不固定等。规模庞大的非正规就业,一方面为缓减就业压力和贫困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并出现大量“有工作的穷人”。

4. 流动就业规模巨大

流动就业的大多数是所谓农民工,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初步汇总数据推算,目前浙江省农民工总数为1783万人,约占全省非农产业就业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三(77%)。在农民工总数中,本省农民工约为1260万人,外省农民工约为523万人。从农民工的户籍地来看,有66%的农民工是由县域范围的农民就地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29.3%的农民工来自外省,而跨县和跨市流动的农民工比例都仅2%左右。

71.03%的农民工在第二产业,其中制造业就占58.8%,在外省农民工中,更是82.5%集中在第二产业。相比之下,更多的本省农民工从事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业,有33.8%的本省农民工选择在第三产业就业。这种流动就业是在中国特殊的城乡分割和地区分割的制度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方式,其最大特点和问题是:一是农民工长期处于“候鸟式”流动就业状态,二是由于城乡和地区分治,进城农民工难以实现与城市人平等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护。

(三)劳动者报酬分析

1. 劳动力市场分层和工资分化明显

从全省各地公布的劳动力市场价位看,普通技术工种(初中级技工)的工资一般是非技术工种工资的1.5至2倍。技术工人的月工资一般在1500至3000元之间,而非技术工人的月工资一般在600至1000元之间。由于高级技工资源稀缺,所以这一层级的工人工资更高,一些私营企业主甚至打出年薪20万高薪聘请高级技工广告。

2. 行业之间工资差距进一步拉大,垄断行业的工资大大高出非垄断行业

据浙江统计年鉴计算,垄断行业(以电力煤气水的生产供应业为例)与非垄断行业(以农林牧渔业和采掘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关系1990年是1.3倍和1.1倍,2004年上升到2.1倍和2.8倍。电力煤气水的生产供应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是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和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的近3倍。上述差距还仅是公布的工资差距,事实上垄断行业的企业往往以各种福利的形成对职工实行变相分配,实际收入大大高于公布的工资水平。

3. 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增长缓慢

由于浙江低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更由于劳资双方力量对比失衡,劳资关系天然地就具有“资强劳弱”的特征。使得单个普通劳动者和农民工在与资本面前几乎没有对话能力,很难有效地维护自己利益。工人缺乏制衡资本的组织力量与手段,普通劳动者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普通工人工资普遍偏低且长期得不到增长。浙江2004年全省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仅为40.3%,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大大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这种情况是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经济发展不能惠及广大百姓的一个重要原因。

 

表5                           浙江不同行业工资水平

单位:元、%

 

 

 

1990

2000

2002

2004

平均

工资

相对

水平

平均

工资

相对

水平

平均

工资

相对

水平

平均

工资

相对

水平

农、林、牧、渔业

2142     96.5

9740    78.5

14655    80.4

19452   84.2

采掘业

2532     114.1

8889    71.6

11773    64.5

14493   62.7

制造业

2148     96.8

9853    79.4

12730    69.8

14460   62.6

电力煤气 自来水

2822     127.1

19906   160.4

27511    150.9

40908   177.1

建筑业

2528     113.9

11809   95.1

14236    78.1

16770   72.6

总平均

2220     100

12410   100

18227    100

23101   100

         

 

(四)问题和结论

1. 市场分割造成劳动力市场就业、收益不平等

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54.9个小时,每周工作50个小时以上的占63.7%。而外省农民工的平均工作时间更长,平均每周需要工作近60小时,相当于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6天,甚至有13.4%的外省农民工每周工作70小时以上。由于许多浙江的中小企业都采用“计件工资”的形式,许多农民工为了多赚钱需要超额完成任务,或者被老板强制要求加班,他们都自愿或不自愿地在超时劳动。长时间的超时劳动,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健康,也是部分企业工伤事故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浙江农民工中只有22.5%的人与企业签订了固定或长期的劳动合同,77.5%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统计,2004年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20.5亿元,并且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生在私营企业。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契约原则,即要求各市场主体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通过契约完成财产的交换和转移。具体到劳动关系领域,则是主张劳资双方经双向选择,通过契约自愿结成雇佣关系,完成资本和劳动的结合。在这个契约原则下,政府作用主要体现在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来保障劳资双方博弈的平等性,以保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2. 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不全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覆盖不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没有全面启动,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的二元结构还未消除,城市职工基本上能够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则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目前浙江社会保险征缴办法也不健全,一些单位瞒报、漏报社会保险费甚至拒绝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养老保险覆盖面来看,远没有覆盖所有应参保人员。

调查显示,总体上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都比较低。本省农民工的参保率相对较高,参加养老保险的比率为26.5%,而外省民工仅为7.8%。到2003年底,全省有1800万非农从业人员,但实际参保人数仅为594万人,大量民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游离在养老保险“安全网”之外 。

3. 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企业招工难与劳动力就业难并存

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劳动力市场也随之活跃。劳动力市场在供求规律的作用下,必然会经历供不应求、供过于求与供求两旺的发展阶段。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有32%的被调查企业存在招工不足现象。在被调查的1135家企业中, 363家企业有招工不足现象。其中295家企业认为目前招工比以前困难,甚至很困难,占调查企业的26%。企业招工不足来自几方面原因,认为工资福利待遇较低的37家,占11.3%;企业生产条件较差的38家,占11.4%;企业招工信息不畅通的96家,占26.4%;企业地理环境较差的58家,占16%;求职人员挑剔的182家,占50.1%;企业对求职人员素质要求高的173家,占47.7%。由此可见,企业招工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求职人员比较挑剔,另一方面是企业对求职人员素质要求较高。

三、浙江土地市场实证分析

浙江人口稠密,国土狭小。全省人均土地面积为0.24公顷,是全国人均土地的1/4,世界人均土地的1/13,人地矛盾非常突出。而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土地要素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因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配置土地资源,是浙江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浙江土地市场总体分析

1. 土地市场交易活跃,市场逐步走向规范

浙江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土地市场的活跃。2004年浙江省共出让宗地数13619宗,出让面积18018.4公顷,其中新增出让面积14531公顷。从出让情况看,绝大多数是协议出让。协议出让宗地数11293宗,占82.9%,协议出让面积14004公顷,其中新增出让面积12046公顷,分别占全部出让面积和全部新增出让面积的77.7%和82.9%;招标宗地数246宗,招标面积315.5公顷,其中新增面积218.8公顷,拍卖宗地数1128宗,拍卖面积1679.8公顷,其中新增面积1041.3公顷,挂牌宗地数952宗,挂牌面积2019.2公顷,其中新增面积1224.9公顷。招、拍、挂宗地数占全部出让宗地数17.1%、面积占全部出让面积22.3%、新增面积占全部新增出让面积的17.1%。

 

表6                       2004年浙江省土地出让宗地和面积

 

合计

协议

招标

拍卖

挂牌

出让宗地数(宗)

13619

11293

246

1128

952

比重(%

100

82.9

1.8

8.3

6.9

出让面积(公顷)

18018

14004

316

1679

2019

比重(%

100

77.7

1.8

9.3

11.2

  新增出让(公顷)

14531

12046

219

1041

1225

  比重(%

100

82.9

1.5

7.2

8.4

 

资料显示,2004年浙江土地市场交易活跃。交易方式逐渐从协议出让向招标、拍卖、挂牌转变。但招拍挂的比重还不高,只占全部交易土地的20%。说明土地市场交易正在走向规范,但路还很长。

2. 地块成交价格差异明显,土地增值收益明显

2004年全省土地出让成交款874.3亿元,出让纯收益135.6亿元。土地总成交平均价格为485.2万元/公顷,总平均收益为75.2万元/公顷。从出让方式的价格和收益来看,协议出让的平均价格为167.7万元/公顷,平均收益为16.1万元/公顷。而招标平均价格和平均纯收益达到了2748.2万元/公顷、514.8万元/公顷。土地招标出让的平均价格和平均纯收益是协议出让的16倍和32倍。

从各类土地的价格和收益来分析,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最高,为1454万元/公顷,其次是商业服务用地价格,为1301万元/公顷。其它工业用地和特殊用地的价格普遍较低,只相当于住宅用地价格的十分之一左右。从土地纯收益来看,情况大致和价格相当。住宅用地平均纯收益为255万元/公顷,商业服务用地平均纯收益为226万元/公顷,高于普通用地的10倍以上。

可见,在土地市场交易中,除了一些公共设施建设和特殊用地外,实行招拍挂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政策,规范土地市场;同时也可以节约和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

 

表7                       2004年浙江省土地出让价格和收益

 

合计

协议

招标

拍卖

挂牌

出让成交款(亿元)

874.3

234.9

86.7

314.2

238.5

平均价格(万元/公顷)

485.2

167.7

2748.2

1870.3

1181.1

出让纯收益(亿元)

135.6

22.6

16.2

55.6

41.2

平均纯收益(万元/公顷)

75.2

16.1

514.8

331.1

203.5

 

表8                      2004年浙江省各类土地出让价格和收益

单位:万元、万元/公顷

项目名称

出让成交款

平均价格

出让纯收益

平均纯收益

商服用地

1708601.19

1301.44

297100.71

226.30

工矿仓储用地

1921574.07

148.38

169689.97

13.10

公用设施用地

26330.24

531.85

876.46

17.70

公共建筑用地

66773.86

410.22

9284.57

57.04

住宅用地

4993290.64

1453.55

875227.26

254.78

  普通商品房

4715517.42

1510.59

831872.3

266.49

  经济适用房

56272.16

400.71

8991.31

64.03

  其他住房

221501.06

1279.09

34363.65

198.44

交通运输用地

11884.92

182.71

615.09

9.46

水利设施用地

13069.43

446.85

2601.47

88.94

特殊用地

1188.55

91.50

109.97

8.47

总计

8742712.9

485.21

1355505.5

75.23

 

3. 土地出让主要集中在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

从土地出让的使用来看,用地最多的是工矿仓储用地,达12951公顷,占全部出让面积的71.9%。其次是住宅用地,达3435公顷,占全部出让土地的19.1%。再次是商业服务用地,达1313公顷,占全部出让土地面积的7.3%。三者占全部出让土地面积的98.3%。

2004年全省土地划拨面积高达8372公顷,相当于全年出让土地面积的46.5%。土地划拨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用地(占25.6%)、住宅用地(占23.6%)中经济适用房建设(占17.5%)、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用地(占36.8%)。

从各类土地出让的方式来看,工矿仓储用地以协议出让为主,占99.6%。商业服务用地和住宅用地以招拍挂出让为主,分别占86.3%和80.6%。说明在土地商业用途出让方面主要以招拍挂为主,出让方式也渐趋规范。

 

表9                       2004年浙江省土地出让分类情况表

项目名称

出让面积(公顷)

协议出让(公顷)

协议出让比重(%

招拍挂出让(公顷)

招拍挂出让比重(%

商服用地

1312.85

179.73

0.137

1133.12

0.863

工矿仓储用地

12950.78

12896.87

0.996

53.90

0.004

公用设施用地

49.51

45.42

0.917

4.09

0.083

公共建筑用地

162.78

140.05

0.860

22.73

0.140

住宅用地

3435.25

667.83

0.194

2767.42

0.806

  普通商品房

3121.64

516.31

0.165

2605.34

0.835

  经济适用房

140.43

111.84

0.796

28.60

0.204

  其他住房

173.17

39.68

0.229

133.49

0.771

交通运输用地

65.05

65.05

1.000

0.00

0.000

水利设施用地

29.25

0.68

0.023

28.57

0.977

特殊用地

12.99

8.36

0.643

4.63

0.357

总计

18018.44

14003.97

0.777

4014.47

0.223

 

(二)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分析

以持续、大幅上涨为主要特征的浙江房地产市场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这种上涨,由于主要是建立在土地市场的非市场化运作和房地产市场本身的不规范操作基础之上,既超越了浙江经济发展水平,也超越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消费水平,是非理性的上涨。

1. 浙江土地供给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土地交易价格快速上涨

近年来浙江居民居住用地供应主要通过土地拍卖政策执行,实行“非饱和土地供应”,即通过限制土地供应来造成房地产市场的供不应求,使土地市场长年保持卖方市场,让市场始终处于饥渴状态。该政策好处是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初期发育,但如果后期使用“非饱和土地供应”政策,就会推动地价不断上涨,从而间接推动房价的上涨。2002-2004年浙江省土地交易价格涨幅都在17%以上,分别上涨了17.1%、21.4%和19.7%。居住用地交易价格涨幅较高,2002-2004年涨幅分别为19.7%、26.9%和22.2%均高于同期土地交易价格涨幅2.6、5.5和2.5个百分点,居住用地交易价格是拉动土地交易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因素。

2. 浙江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快,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大

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持续增长,从2002年的728.8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353亿元,增长了85.6%,其中商品房建设投资占主导地位,其规模从2002年的507.1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827亿元,增长63.1%。2002-200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持续上升,从2002年的33.7%上升到2004年的38.1%。2002年和200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分别高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4.2和16.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较大,2002年占比为20.3%,2004年占比已经提高到21.8%。

房地产开发土地面积也大幅增加。房地产土地开发面积从2002年1696.7万平方米增加到2003年的1790.9万平方米,直至2004年的1861.5万平方米。

房屋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逐年增加。全省房屋施工面积增长速度逐年上升,从2002年到2004年,增长速度分别为28.5%、31.9%和29.9%。从全省房地产开发情况看,住宅占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面积、销售额比重较大。2002-2004年浙江省住宅投资、住宅销售面积和住宅销售额都逐年增长,分别从2002年547亿元、1874万平方米和398.7亿元增长到2004年997.3亿元、2565.3万平方米和705.8亿元,每年住宅开发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基本保持在73%以上。

3. 浙江房屋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杭州、宁波等主要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涨幅居全国前列

2002年以来浙江省房屋销售价格涨幅一路上扬,从2002年的11.3%上升到2004年的15.2%。杭州、宁波等主要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幅度都在全国前列。2002-2004年杭州房屋销售价格涨幅3年中分别上涨了6.9%、6.1%和11.7%,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排名在第1、6、8位;宁波房屋销售价格3年中分别上涨了16.4%、16.6%和13.9%,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排名在第5、2、5位。

与此同时,浙江商品房、二手房价格更是一路上涨。2002年-2004年浙江省商品房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了8.1%、11.6%和15.8%。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二手房价格涨幅高出商品房价格涨幅,2002年和2003年二手房价格涨幅分别比商品房价格涨幅高14.9和5个百分点。2004年由于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银行加息,交易环节税费大幅度提高,炒卖投机者受到打击,二手房市场供求矛盾缓解,造成2004年情况出现逆转,全省二手房价格涨幅低于商品房价格涨幅0.9个百分点。

4. 浙江房地产市场非理性发展的制度原因

宏观调控措施可以对房地产价格进行一时的调整,但很难解决深层次、制度性问题。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各级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依赖过大。一方面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重要产业,对地区GDP增长贡献率较高,如果房市降温,势必对地区GDP的增长产生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地方政府财政缺口严重,因此作为预算外收入的土地出让金及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收入就成为地方政府弥补财政缺口的自然选择。只有当地房地产市场升温,才能使土地收益和房地产交易税费收入最大化,导致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直接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起淡化作用。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导致可建设土地减少、资源衰竭、金融体系风险、财富分配失衡等社会成本和隐性成本呈现出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存在着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因此,除理顺土地出让金收取和使用政策出台外,还需国家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制度,实行体制改革政策和相关产业政策,使房地产业摆脱地方财政“小金库”角色,国家还可以考虑实行税制改革,择机开征统一的物业税,使其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三)问题与结论

不难发现,土地市场的发展是打破计划手段而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过程,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演进路径。虽然,浙江的土地市场化进程发展较快,但原有体制的惯性、土地市场的二元性、政府参与土地经营等方面的因素,使得土地市场发育不是很完善,主要问题表现在:

1. 政府寻租和垄断造成政府失灵;部门之间利益争夺导致市场失灵

农村与城市分割的二元土地结构制度以及相关的国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象,造成土地市场的“价格双轨制”,扭曲了市场功能。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归属各级政府进行管理。这种二元制土地结构在土地转换中的价格双轨制造成了以下问题: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不能参与土地市场的交易,不能参与分配土地在城市市场所产生的增值收益,所获土地补偿远远低于农用地在城市被作为建设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地价值;由于可以强制低价从农村获得土地,助长了对土地的无效利用,造成城市“摊大饼”式粗放扩张,加大了农田流失;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用获得大量预算外收入,形成“土地财政”,助长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转让收入及土地相关融资的过度依赖,也导致土地储备制度功能异化;由于土地价格双轨制的价格差,出现了大量的寻租现象,为腐败创造了可能。

2. 管理土地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不适应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界定土地使用者与国家的权利及责任方面所进行的改革已取得进展,但依旧存在沿着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两个轨道分别进行改革的问题,管理土地的制度和法律框架相互矛盾或不完整。一方面,政府既作为土地的惟一供给者参与市场,同时又是市场的仲裁者,政府角色的双重性导致强制性征地范围过于宽泛;另一方面,土地的价值是根据其在城市的位置来确定的,它与补偿的目的无关,而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是与过去三年农业年均产值的倍数相关联。在土地被作为商业用途时,给农民的补偿明显会低于政府从最终使用者那里获得的转让费。

结论:

1. 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1)以完善土地税费改革为途径,降低地方政府“经营土地”的冲动,将政府配置公有土地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2)限定政府在土地市场上双重角色的功能,界定政府在涉及土地市场方面的行政空间和职能范围。

2. 强化土地实际占有者尤其是农民的权益

进一步发育土地市场。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允许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化用途时应该同城市土地“同地、同价、同权”。

3. 改革深层次的体制缺陷以完善土地市场建设

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严格界定并向社会公开有关出让方式的适用范围,从而防止土地市场中的“寻租活动”、“隐形市场”。完善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银行、财政、工商、税务等)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让所有土地使用者明确办理的条件和要求。更有效地监督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加快土地督察员制度建设,加强社会有效监督,防止个别执法机关和管理部门的非理性行为等。

4. 正确认识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占地问题

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似乎成了乱占耕地的代名词,成了舆论上人人喊打的“老鼠”。有些地方将工业和项目分散布局,避免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之嫌。这种现象如果成为普遍行为,将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一是不利于防治污染;二是项目分散布局,将浪费更多的土地;三是产业发展失去集群效应;四是空间上导致项目乱布局,使土地利用的功能发生混乱。

5. 建立健全一批规范土地资源配置权益和具体操作方式的法律法规

首先是对土地征用法做出相应的改进,特别是对“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同时修改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第二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过于宽泛的表述,完善实施条例,完善土地抵押法律,制定规制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框架;第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对农民的法律教育活动,推动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活动;第四是制定规制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框架,使得土地储备制度真正发挥调控土地供给、平衡市场的功能,免于其沦为地方政府炒作土地的工具。

四、浙江资本市场实证分析

资本市场是当前社会最重要的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在促进其它要素的流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伴随着体制创新的先行,浙江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育、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但如何有效地对资本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资本市场的规范体系如何完善等,仍然是浙江进一步发展壮大资本市场中的现实问题。

(一)浙江金融市场分析

1. 金融机构数量发展较快

2004年底,浙江银行行业法人单位823家,其中包括11家中央银行、13家政策性银行、46家国有独资银行、44家股份制银行、699家城乡信用合作社(联社)、3家外资银行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7家。

2. 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2004年底,银行系统(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18731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据统治地位,其资产总额达到10197亿元,占存款货币机构资产总额的54.4%;股份制商业银行次之,资产总额为5220亿元,占比为27.9%;政策性银行资产总额为737亿元,占比重3.9%。负债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负债总额为18288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负债总额为10077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负债总额为5098亿元;政策性银行负债总额为728亿元。总体来看,尽管近几年来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速度很快,但国有商业银行在总规模上的绝对优势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仍然是实现我国银行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

3. 金融资产运行质量快速提高

2004年浙江银行的经营业绩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底,全省银行业营业收入总额为1275.4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收入总额811.3亿元,占比为63.6%;股份制银行营业收入271.5亿元,占全部银行业比重21.3%;城乡信用社营业收入164.9亿元,占比为12.9%。从利润总额看,全省银行业创造利润总额为238.8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总额147.4亿元,占全部银行业比重61.7%;股份制商业银行利润总额62.5亿元,占比26.2%;城乡信用社利润总额22.7亿元,占比9.5%。

分析显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虽然仅占总资产比重的54.4%,但其创造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占全省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60%以上。形成了国有银行一枝独秀、股份制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齐头并进的格局。

4. 金融业效益明显改善

(1)融机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2004年全省银行业本外币余额存贷比(即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重)为83.9%,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新增额存贷比达到99.6%。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全省商业银行五级分类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为319.7亿元,比年初减少136.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7%;比年初下降1.9个百分点。表明金融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信贷资金运用充分,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2)信贷结构长期化特征明显。2004年浙江贷款余额增幅虽明显回落,但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仍增长28.5%,高出短期贷款余额增幅13.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3个百分点。

(二)浙江证券市场分析

浙江证券市场自1991年以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成为全国证券市场大省。主要表现在证券经营业迅速发展和上市公司规模不断扩大。

1. 证券经营业迅速发展。2004年底,浙江共有证券业法人单位27家。其中:证券市场管理法人单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2家;证券经纪与交易法人单位19家,主要为各地期货经纪公司;证券分析与咨询法人单位6家,主要为各地的投资咨询公司。至2004年底,浙江省共有证券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85人。其中:证券市场管理业年末从业人员70人;证券经纪与交易业年末从业人员3105人;证券分析与咨询业年末从业人员110人。

全省证券业经营状况良好。2004年全省证券业资产共计125.8亿元,负债为92.4亿元。全年创造营业收入7.7亿元,但受到连续几年股票市场行情低迷的影响,2004年浙江全年证券经营业利润总额亏损2.9亿元。

2. 浙江上市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浙江板块”发展势头良好。至2004年9月,浙江省上市公司85家,上市股票86只,其中A股83只(包含中小企业板12只),B股3只,(注:东方通信同时发行了A和B股),A、B股上市公司数在全国位居各省前列。累计通过证券市场募集资金400多亿元,占2004年浙江GDP的4%左右。

浙江板块由民营上市公司、纺织服装上市公司、医药上市公司和IT上市公司四大板块构成。涉及的行业有商业、食品饮料、房地产、纺织服装、通讯电子、信息技术、钢铁钢构等。浙江省上市公司整体走势较强,具有业绩优秀、偿债能力强、投资安全性高,总体规模相对较小等共同特点。至2006年已有6家公司入选上证180成份股,7家入选沪深300样本股。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900多家,上市后备资源丰富。数量众多的上市后备企业群体成为浙江省地方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强有力支撑。一个持续发展、高质量运营的上市公司“浙江板块”业已形成。

(三)浙江保险业分析

2004年底,全省共有省级保险分公司21家(其中法人单位136家)以及保险中介机构法人25家。保险机构从业人员2004年底达 70151人。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年末从业人员14705人、人寿保险公司年末从业人员55079人、保险中介机构年末从业人员367人。

保险机构资产与规模增长迅速。2004年全省保费收入271.6亿元,各保险公司共支付赔款及给付80.5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5.9亿元,共支付赔款及给付60.9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75.7亿元,共支付赔款及给付19.7亿元。

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 473.4亿元。其中财产保险公司资产总计为55.8亿元,人寿保险公司资产总计为415.2亿元,保险中介公司资产总计为2.4亿元。

(四)浙江其它金融机构分析

2004年底,我省共有其他金融机构310家,其中包括:信托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法人单位10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财务公司1家、典当业75家、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单位221家(其中:企业法人213家、事业法人5家和其他法人3家)。其他金融机构年末从业人员达2933人。

这些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状况良好。2004年底,浙江省典当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1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资产总计35.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资产总计为0.9亿元,本年收入合计300万元,其中以事业收入为主,占全年收入的70%,本年支出合计200万元。

(五)浙江个人资本分析

普查资料显示,浙江个人资本实力雄厚且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 个人资本成为浙江企业资本主要来源,占全省企业实收资本五成强。2004年末,浙江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达11367.9亿元。其中,由个人投入的资本最多,占全部实收资本的52.3%;由国家和集体投入的资本其次,分别占23.8%和7.2%;港澳台商投入的资本占7.9%;外商投入的资本占8.8%。

2. 企业个人资本份额远高于全国。浙江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与全国存在明显差异,主要表现为国家资本和个人资本所占比重悬殊。在全国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总额中,个人投入的资本约占三成(28%),比浙江低24.3个百分点,国家投入的资本约占一半(48.1%),比浙江高24.3个百分点。

3. 企业个人资本金占全国十分之一强。从企业法人单位2004年末所拥有的个人资本总额看,浙江为5941.5亿元,全国为5.1万亿元,浙江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强。

(六)问题和结论

1. 浙江地方金融业整体竞争力还较弱

从总体看,浙江地方金融业还是处于体制转型期和发展起步期,整体竞争实力相对不足,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还不够强。

一是地方金融机构普遍个体规模小,经营受地域限制较强,融资能力较弱,赢利水平低。浙商银行的存贷规模只有广东发展银行的5%、深圳发展银行的8%;全省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的平均存贷余额不到全省金融营业机构平均规模的1/3,赢利水平只有全省金融营业机构平均水平的2/3,存贷差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1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布局主要分布于农村地区,在中心城市网点少,难以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11大股份制商行竞争,仍处于拾遗补缺的地位。

三是浙江地方金融业发展十分分散,尚未形成相对集聚集中,对全省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发展格局,在杭州、宁波、温州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定位中,至今没有留出促进金融业能够相对集聚发展的功能区。

四是金融供给能力不足。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能力较低,难以满足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

2. 浙江保险业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还处于初级水平

(1)保险深度不高。2004年浙江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仅为2.6%。而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一般在3%以上。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严重偏低。2004年人均保费收入即保险密度只有630元,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人均200美元的平均水平。每百万人口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还很少。美国平均每百万人口拥有28家保险公司。而我省目前只有省级分公司21家,一级分公司和地市中心支公司121家,平均每百万人口仅3家左右保险公司。

(2)保险市场开放度不高。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平安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全省保险市场份额的82%。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54%。保险市场还处于少数几家保险公司的寡头垄断市场。

(3)浙江保险业质量和效益不高。2004年全省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8%,保险业总资产同比增长26.5%,但不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全省全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负数。全省保险行业2004年底净利润亏损达12.7亿元。

五、浙江要素市场发展机理分析

要素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决定了浙江市场化进程。要素市场具有的基础性、主导性、中介组织的强伴生性等基本特征,对于处于成长中的浙江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如果要探究浙江经济长足发展的因素,与其说是商品市场的率先发展,不如说是在要素市场上开风气之先;与其说是政府“无为而治”,不如说是治之有道,在最为关键的要素市场领域找到推动浙江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切入点。

1. 要素市场的存在和发育是浙江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经过近30多年的改革开放,浙江的经济体制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成功地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创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基础框架。新体制基础框架的建立,无疑也是要素市场的滥觞。无论是“温台模式”的形成,还是义乌小商市场的发端,率先起基础性作用的仍然是农村富裕劳动力向劳动力市场的演变,仍然是大量闲散货币向资本的演化,仍然是自留地和住宅向民间作坊的演进。发生在浙江市场经济初期的生动实践,也印证了要素市场规律理论概括。即商品市场的发展是与要素市场的发育相辅相成的。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如果某类市场发育不全、发展滞后,就会影响其他市场的发展和效能的发挥,从而影响市场体系的整体效能。例如资本市场,资本是商品运动的“血液”,是社会再生产运动的起点。所以,资本市场是商品市场和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先导,它的发育状况、运转效率直接关系到商品市场和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营运状况;反之,其他市场的发育和运行状态,也会制约和影响资本市场的发展。要使市场体系的整体效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与此同时,政府在与要素市场的效率模式中显现出来的无奈,是浙江要素市场低水平发育、低效率运作和非均衡发展的重要因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不同效应,通过制度创新,以科学的发展观念,转换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结构效率,大力提高要素投入效率和要素综合生产率,是保证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有效途径。

2. 要素市场与商品市场的耦合机理

耦合(coupling)是物理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系统或运动方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的现象,是在各子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类似地,我们把要素市场商品市场两个系统通过各自的耦合元素产生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现象假设为要素市场与商品市场发展耦合。

(1)浙江商品市场的率先发育和要素市场的基本形成。要素市场作为要素流转和价格运动的载体,是一定场所或领域内要素交换及其流通运动的总和。因此,要素市场的交易与商品市场的发育并不是分割为两个不同阶段进行的。要素市场是相对于商品市场而言的,商品市场是从产出的角度进行分析,而要素市场则主要是从投入的角度来看待的。事实上,“生产要素的交易甚至比产品交易的起源还要早”。浙江经济的实践也是如此,商品市场的活跃和率先发育,其实也是要素市场的率先发育。只是在改革初期,要素市场发挥作用则更隐性、更积极、甚至更充分。表现为商品市场的形成伴随着原始资本的积累、劳动力市场的雏型、土地的出租出让等。

(2)基本判断:当前浙江要素市场正处于发育与扩张时期。要素市场的形成,不仅表现为经济生活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扩展,而且也为社会生产方式的高度化奠定了进一步的基础。要素市场扩张的基本演化过程可以定义为:企业扩张,资本要素、劳动要素等的积累,交易所及交易机制的形成。从浙江经济发展来观察,已经到了工业化后期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交易机制活跃。可以判断,浙江要素市场正处于充分发育和扩张的时期。当前紧迫的任务就是对资本市场完善和创新、对土地市场规范和保障、对劳动力市场稳定和发展问题。

(3)伴随着商品市场的细化和深入,浙江要素市场高度化发展趋势明显。要素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主导性条件和人类社会生产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其本身有着高度化发展的趋势。浙江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特征客观上也要求要素市场向高度化趋势发展。一是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化和互联网发展带动要素市场高度化。二是信息要素和信息产业地位的提升促使要素市场的高度化趋向。三是科技进步、“专利产品”、企业家市场的普遍化,是要素市场高度化的首要标志。

3. 要素市场发展与浙江经济方式转变机理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一路高歌,但在整体上依然维持一种以要素投入为基本驱动力的粗放式的增长。这种增长方式必然导致对资源的过度消耗,使得生产要素供不应求。

(1)劳动力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是经济粗放型增长的动因。以浙江民营企业为例, 2004年末,浙江民营企业达25.5万家,占全省30.9万家企业的82.4%;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29191.6亿元,占全部企业的73%;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1062.6万人,占全省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76.3%;民营企业总资产34822.3亿元,占全部企业总资产的55.4%。因此,民营企业的增长方式基本决定了浙江企业的增长方式。而民营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占60%以上,资本密集型企业10%左右。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创建企业的时候,主要是考虑自己的资本实力和人才资源的状况,企业从自己的实力出发,一般都采取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运用粗放式的增长方式进行扩张。

(2)技术投入是集约型增长的主要动因。根据浙江省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对2002年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这三个行业的资本技术相对密度水平计算,分别为5.426、6.417和5.553,资本技术要素相对密度较低。而产业的技术要素投入与其他要素投入之比——资本技术要素相对密度越高,意味着产业的技术层次越高,从而受到的资源约束越小,竞争优势越强。因此,技术投入是经济集约型增长的主要动因,只有技术要素水平的提高,才能最大限度地动员阻滞在传统部门的资源转移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现代部门,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3)由于经济扭曲,使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并不规范,导致土地市场的混乱和资本的流出。一方面,由于政府垄断了一级土地市场,凭借行政权力公开地“掠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极低的成本进入土地二级市场,继而抬高二级土地市场价格以获取高额收益;另一方面,为了实现政府的偏好,招商引资,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协议价出让土地;同时由于权力的垄断,协议出让的暗箱操作,为一些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提供了便利,得以通过低价出让从土地受让方牟取个人的私利。由此造成企业分化,对于以低价受让得到土地的企业,能够实施高消耗的扩张模式,形成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从而导致能源、水等要素的供不应求。而对于只能通过二级市场获取土地的企业,由于价格过高等因素,无力承担,造成资本流出。

六、加快发展浙江要素市场的对策建议

要素市场的率先发育,促进了浙江经济的率先发展和持续增长。浙江经济“成长中的烦恼”,也正是要素市场高度化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的显性化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不同效应,通过制度创新,以科学的发展观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结构效率,大力提高要素投入效率和要素综合生产率,是保证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有效途径。

(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培育和发展农村要素市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以此为契机,培育和发展农村要素市场,也是浙江要素市场高度化趋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要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转换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同时,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活跃农村资本市场。一方面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再一方面要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加快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

二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村土地市场。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亦即土地可以转租、抵押和自由买卖。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政治和法律问题,也是最终确立市场经济制度基础的现实障碍。需要有改革的理论勇气和市场的现实手段。不仅符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确立;不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可以有效地遏制政府急功近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当农民拥有了完整的土地财产权,才有可能真正具备法律上的财产主体地位,才有可能获得政府提供产权保护的客观基础。

三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提高大中城市的吸纳能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目前还存在许多政策性、制度性的障碍因素,根本的是没有给农村劳动力平等的就业机会。因此,要尽快消除这些不平等因素,培育和发展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要素市场。同时,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传授一些专业技能,培训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具备专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

(二)加强对科技要素、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投入,大幅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集聚优化科技资源,加快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技术产权交易,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促进技术和资本的有机融合。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消除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行政壁垒,进一步促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

浙江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众多,其技术和管理素质跟不上企业规模和企业家数量的扩张。因此,要从浙江实际出发,加大对知识存量积累、技术交流、人力资本的投入,克服全面融入世界经济条件下提升国际竞争力与技术、知识、人才等科技创新要素供给短缺、创新能力薄弱的矛盾,逐渐使经济增长从投资推动过渡到创新推动。依靠知识、技术的创新提高投资的效率。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科技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装备更新和产品配套生产的本地化能力。通过技术要素实现浙江中小企业的二次创业、二次腾飞。

改善和优化浙江人力资本要素条件,是浙江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从浙江劳动力市场分析,在人力资本要素方面,与全国水平比较,浙江无论在投资水平、存量水平、效率水平等方面,总体上处于全国各省市前列,显示出一个经济大省的基础和实力。但与国外比较,尤其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则浙江的人力资本要素条件与全国一样显得相对薄弱和不足。同时从自身的动态增长趋势看、从结构分布的状态看、从与物质资本积累的相对水平看,浙江人力资本的投资积累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主要是人力资本要素的经济增长贡献度不足。

(三)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发展,探索发展符合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民间金融体系。

一要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改革,吸引民资、外资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造,做大做强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的现代金融机构。

二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引导企业多渠道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做大做强。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拓信托、期货、保险、租赁市场,强化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要积极扩展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深度。比如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城市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并允许民营资本在其中形成控股地位,在保证规范经营的前提下放手让民营控股股东制订业务发展规划、确定企业发展模式。尤其鼓励民营控股金融机构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以民营金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四要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合作式民间金融机构。比如会员制的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主要面向内部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使民营企业通过金融合作增强资金实力,达到减少信用风险、提高信用等级的目标,提升争取外界融资、进行对外投资时的运作能力。

五要采取有力措施,用发展和改革的思路对待地下金融。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尽量使之合法化、规范化。一方面取缔信用保证薄弱的地下金融体系,比如民间借贷;另一方面开辟地下金融体系合法化的途径,通过规范和改造将其纳入统一的金融体系当中,成为民间金融的一部分。

(四)努力营造要素市场主体与政府博弈的法治环境。

浙江改革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社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自主的创新行为不断冲破体制的束缚,由此推动改革的不断深入。浙江要素市场的发育、发展和高度化趋势,是不断体制创新的结果,也是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的显现。在现阶段,随着浙江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努力营造要素市场主体与政府博弈的法治环境已经到了关键时机。我们认为,一要探索实现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制度,使农民分享到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好处,努力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二要保护资本市场中公众投资人的权益,在股权分置的改革试点中,国有股股东必须向公众投资人(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才能获得流通权。三要改善农民工及全体普通工人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工资,促进地方政府增加公共产品供给,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课题组负责人:张荣飞

课题组 成 员:张荣飞  郭慧敏

执    笔:张荣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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