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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居省区首位,增速放缓

发布时间:2014-02-21 16:27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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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分别比上年名义增长9.6%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8.1%,实际增速分别比上年放缓2.10.7个百分点。我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水平居全国前列,分别为全国的1.4倍和1.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3年列上海、北京后,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三位,省区首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9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速分别低于全国0.1和1.7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江苏、河南、海南一起并列居全国25位,仅高于广东(9.5%)、上海(9.1%)、天津(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与广东并列29位,仅高于上海(10.1%)。

  按2013年64%的城市化率加权计算,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为7.5%,低于2013年人均GDP增速(7.8%)和GDP增速(8.2%)。对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目标分别为8.5%和9%,而2011-2013年三年年均实际增速分别为7.9%8.8%,已有所欠账。要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后两年年均实际增速都必须在9.3%,既高于2013年的实际增速2.21.2个百分点,也高于“十二五”前三年的年均实际增速1.40.5个百分点,实现“十二五”规划居民增收目标的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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