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14-1569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4-12-2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14-15692
省统计局
2014-12-22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14:04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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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浙统函〔2014〕196号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要求,我局对2013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继续有效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规定的清理衔接工作。
附件:浙江省统计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统计局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浙江省统计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文 件 名 | 文 号 | 编 号 |
1 |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 浙统〔2010〕42号 | ZJSP46—2010—0001 |
2 |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暂行)》的通知 | 浙统〔2010〕70号 | ZJSP46—201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