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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3-10-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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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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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协助设区市党委管理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负责管理设在各地的省属调查机构;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和省级统计事业经费;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7.组织指导全省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省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统计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

二、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2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当年收入合计958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22.48万元,专户资金211.45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68.9万元,其他收入1080.93万元。2012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8.88万元,上年结转2436.25万元。2012年部门累积可用收入总计12078.89万元。

2012年当年总支出9,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6.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3.6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05万元。结转下年2641.89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二)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230.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0.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1.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8.4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7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274.5万元,项目支出4955.53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2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426.5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1.85 万元,占21.5%;公务接待费支出180.59 万元,占4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4.08 万元,占36.1%。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8.85万元,占22.1%;公务接待费支出165.59万元,占4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7.15万元,占36.7%。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7.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4. 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5. 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 1.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pdf 

    2.2012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docx

    3. 2012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表.pdf

浙江省统计局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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