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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就业协调发展-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十三

发布时间:2012-06-21 14:22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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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以来,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力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全省人口平稳增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人口总量平稳增长,人口增速逐步趋缓

2011年末,我省常住人口为5463.0万人,与2006年相比,年平均增加78.2万人,增长1.50%。随着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人口增长速度逐步趋缓,近五年的人口年均增速比新世纪十年间(即2000年至2010年)低0.03个百分点,进入人口平稳发展阶段。

(二)低生育水平不断巩固,人口再生产持续“三低”模式

全省人口低生育水平不断巩固,人口寿命不断提高,呈现人口发展与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健康水平相协调的良好态势。2011年,全省出生人口51.7万人,出生率为9.47‰,比2006年下降0.8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9.5万人,死亡率为5.40‰,比2006年下降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人口22.2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07‰。五年来,人口出生率均在10.5‰以内,人口死亡率维持在5‰至6‰之间,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5‰以内。自1997年以来,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连续15年基本控制在5‰以内,我省人口继续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人口生产方式转变。

(三)中高学历人口大幅增长,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全省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提升,全省教育事业实现并巩固了两大历史性跨越。一是全面实施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基础教育实现了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向普及学前3年到高中段15年教育的跨越,2010年,15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7%,其中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2.5%,比2005年提高了6.5个百分点;二是高等教育实现了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跨越,并已接近跨入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比200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了人口素质的稳步提升。201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38.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97.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69.6人。其中,大学程度人口比2005年增加了253.2万人,增长99.3%,高中程度人口比2005年增加了169.6万人,增长29.8%。2005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高中、初中程度的人数分别增加了4221人、2160人和3905人,而小学程度和未上过学人口则相应的减少了4855人、5431人。中、高等学历人口数量大幅增加及未上过学、小学学历人口数量快速减少,表明我省人口受教育程度有了显著提高,人口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改善。

(四)人口持续老化,但人口负担仍处于较轻时期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从1990年的6.83%提高到2000年的8.84%,再到2011年的9.55%,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当前,影响我省人口老龄化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其中两个因素对人口老龄化有推动作用,另一个因素起延缓作用。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使得人口寿命不断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不断加大。2011年,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521.5万人。二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人口生育水平迅速下降,儿童少年组人口减少,少儿人口比重大幅度下降,从而相应地推动老龄人口的比重进一步上升。2011年,全省0-14岁人口为720.2万人,占总人口的13.18%。三是省外人口尤其是省外年轻人口的大量流入,延缓了我省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生育率下降带来的较低的少儿抚养比例,以及外省年轻劳动力的持续流入延缓了老龄化的速度,使得我省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少儿与老年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的“人口红利”期。2011年全省人口总抚养系数为29.4%,人口年龄结构呈典型“中间大、两头小”橄榄状,中青年人较多、老年人和少儿较少,劳动力供给充足、人口的社会负担相对较轻,对社会经济发展十分有利。

(五)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率先开展并完成了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率先编制实施城乡全覆盖的县(市)域总体规划。坚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加以培育,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初步形成,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初显雏形,城乡空间布局更趋优化。大力发展和提升城市经济,着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和服务功能,启动14个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城市和县城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明显上升。大力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和中心村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城、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努力形成城市反哺农村、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格局,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3403.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达到62.3%,比2006年提高5.8个百分点,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就业政策逐步完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我省全面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加快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认真实施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公共财政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五缓五减三补贴两协商企业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以及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推进行动,积极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大力扶持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五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2%,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2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5%以内波动下降,从2006年的3.51%下降到2011年末的3.12%,全省就业格局基本稳定。

(七)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水平处于高位

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加快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战略,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在产业发展方面,一方面稳步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另一方面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使全省就业人数保持稳定增长。2011年,我省就业人口达到3350万人,比2006年增加400万人,增长13.6%。在就业人口总量增长的同时,就业水平也一直处于高位,2006年至2011年的就业人口占16周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达到70%左右。

(八)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逐步增强

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就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就业人员稳步向第二、三产业集中。从就业结构上看,2011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为482.4万人,比2006年减少185.2万人,就业人口比重由2006年的22.6%下降到14.4%,下降8.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由2006年的1350.5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1708.5万人,增加358.0万人,就业人口比重由45.8%上升到51.0%,上升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由2006年的931.9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1159.1万人,增加227.2万人,就业人口比重由31.6%上升到2011年的34.6%,上升3.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逐步增强,吸纳了近40%的新增劳动力和由第一产业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就业方面的作用更加彰显。

 

                                                          (人口就业处 章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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