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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上下互动《处分规定》宣传教育力求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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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 大 中 小 ] | 日期:2009-06-26 08:43:01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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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宁波市着眼于创造良好统计法制环境,市县两级上下互动,积极开展《处分规定》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统计法制理念。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副市长王勇明确提出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处分规定》及年初修订实施的《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作为今年统计“五五”普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级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于近期将数千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宣传资料分发至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各类政府系统专题讲座及培训,先后向城管、建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就《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宣传解读,并联合监察、人事部门面向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处分规定》知识测试活动。
二是注重将学习宣传触角向基层延伸。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到重点乡镇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现场宣讲活动的同时,还以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会及年报会议为契机,向基层统计员印发《处分规定》宣传资料,并结合基层实际对《处分规定》有关内容进行重点解读。积极利用统计工作检查机会,督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处分规定》精神,维护统计工作权威。
三是立足统计工作实际抓好系统内部学习。通过召开局队党组会议,各处室理论学习会,组织全市各级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收看全国统计系统贯彻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视频会议等,认真学习《处分规定》及马建堂局长讲话精神。同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共1250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测试,并及时做好阅卷及成绩公布工作。组织县、(市)区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重点就如何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理解《规定》内涵进行讲解,并明确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统计系统还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举行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面向社会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汇聚全市各级各大平面、网络主流媒体资源开展广泛深入报道,举办现场宣传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处分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制工作的关注度和理解程度。同时,部分县(市)区还将《处分规定》学习纳入统计继续教育当中,通过参训学员扩大《处分规定》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统计对象中的影响力,并通过统计稽查及各类业务指导活动,深入企业宣讲《处分规定》精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