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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圆满完成经济普查省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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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 大 中 小 ] | 日期:2009-06-23 09:03:28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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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检查、评估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浙江省经普办精心部署,在每市抽选1个县级样本,每个县级样本抽选3个普查区,全省共选取33个普查区样本,于6月15-19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体现三大特点:
一是准备充分。根据国务院经普办关于数据质量抽查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省经普办于5月5日制订并下发了《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设计了4张抽查表和2张抽查汇总表,确保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口径统一,要求统一,步骤统一,纪律统一。省经普办还从数据库中导出抽中小区全部单位的数据,按抽查内容过录打印主要指标数据形成抽查单位底册,由检查组带至现场拆封。
二是人员力量强。全省共成立11个检查组,分别相关专业领导带队。每个检查组由8名成员组成,包括规上工业、规下工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贸易、科技、服务业各专业的业务骨干。抽查工作开展前,检查组事先进行了培训,使参加抽查的全体人员熟练掌握抽查技能和知识。
三是工作规范。第一步,抽查组到达抽查地后,听取市、县两级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第二步,根据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检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做好错误标识。第三步,将打印的抽本单位底册与启封的原始普查表(清查表)以及计算机录入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数据错录、漏录与表机一致情况。第四步,抽取一定比例单位,进行上门核实。第五步,统一组织对抽查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和汇总,计算全省经济普查单位填报率与主要指标误差率。
抽查结果显示,全省各地主要指标填报误差率、主要指标录入误差率、填报笔数综合差错率和录入笔数综合差错率等指标均远低于国家标准,全省普查数据质量总体情况较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