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统计局在局内部信息网上加载《2006年省局统计法制工作记事》。
1月5日,省统计局向省普法办报送《200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1月10日,省统计局向省政府报送《关于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1月22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依法统计知识宣讲提纲》和《面向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知识宣讲材料》。
1月29日至2月1日,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组织由局普查中心吴源源副主任和政法处张韧副处长、何伟平、王一等四位同志组成的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瑞安市某街道一村农普数据的问题展开调查。
1月30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发出《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下达2007年全省统计稽查工作计划和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知识进度安排,决定在全省对3080个统计单位进行稽查。
1月31日,省统计局向各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2006年度各市统计局综合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公布了2006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其中:依法行政工作评比前三名为:温州市统计局、台州市统计局、绍兴市统计局。
2月1日上午,由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慧群任组长的省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组一行五人对省统计局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向考评组汇报了本局2006年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提问、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省统计局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分。考评组根据检查情况,对省统计局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予以充分肯定。省统计局副巡视员沈强、局办公室外、政法处、设管处、核算处、人教处、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2月5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和政法处联合调查组就群众举报瑞安市新桥头村农普数据的调查情况,向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副局长王杰作出汇报。
2月7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群众举报瑞安市新桥头村农普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月7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200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结果的通报》,公布了2006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结果,局办公室、政法处、综合处、人口和社会科技处、普查中心、原电教办等6个单位被确定为2006年度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优秀单位。
2月上旬,省统计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学习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印发的浙委处办[2007]11号件,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
2月26日,省统计局在局内部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次调整后的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的通知》,重新确定了19个联系点和联络员名单。
2月27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统计局、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印发《关于召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决定于3月7日至8日在杭州召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
2月份,省普法办主办的2007年第1期《浙江普法》上,刊登了省统计局撰写的《深化普法、完善制度、狠抓执法,构建依法统计良好法治环境》的文章。
3月1日,省统计局编印《省市两级统计局2006年法制工作记事汇编》,并发送给各市统计局局长、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和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联络员。
3月5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华东各省、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召开2007年华东地区统计法制工作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3月6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3月7日,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2006年统计法制工作,分析了当前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07年统计法制工作任务。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汝斌到会并作了《强化法治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有序统计环境提供法治保证》的重要讲话。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作了《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工作》的工作报告。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就法制工作有关事项作了说明。会议由省统计局副巡视员沈强主持。市统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十九个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3月12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丽水市、义乌市、富阳市、临安市、慈溪市、苍南县、海宁市、德清县、诸暨市、温岭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召开发展和管理统计中介机构研讨会的通知》。
3月13日,省统计局向省人大财经委报送《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函》。
3月14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华东各省、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召开2007年华东地区统计法制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3月14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印发金汝斌、邵文国同志在2007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3月19、20日,省统计局在杭州召开省发展和管理统计中介机构研讨会。会议主要讨论我省统计中介机构的现状和发展的基本经验,探讨在我省发展统计中介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统计中介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发展和管理统计中介机构的立法建议。省统计局副巡视员沈强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省局办公室、政法处、综合处、核算处的负责人和丽水市、义乌市、富阳市、临安市、慈溪市、苍南县、海宁市、德清县、诸暨市、温岭市统计局负责联系统计中介机构工作有关同志及6家统计中介机构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3月19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征求〈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月21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修改〈统计法〉(修改送审稿)意见的函》。
3月21日,省统计局向省人大财经委答复对《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的意见。
3月21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印发《关于2006年度全国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浙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3月22日至3月26日,由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带队的一行三人调研组,到我省围绕统计改革发展战略规划这一主题进行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在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和杭州市、宁波市、诸暨市统计局召开了座谈会,与丽水市统计局局长董淑萍进行了半天个别交谈,并实地考察了杭州市统计局和杭州百大联网集团直报工作,走访了缙云县离休老统计师董万春老人,对其所积累的50多年的家庭收支帐簿的历史研究价值予以充分的肯定。省统计局副局长王杰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省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总队长梁普明及总队有关处主要负责人,杭州市统计局局长顾晓奋和巡视员宋冬儿,宁波市统计局副局长陈燕芬、史跃萍,鄞州区局长冯惠锋,宁海县统计局局长王式跃,诸暨市统计局局长吴乃焕等局领导及处、科主要负责人分别参加了在本地、本单位召开的座谈会。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宁波市统计局局长罗吕榕、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及丽水市政府副秘书长邢志行、诸暨市常务副市长分别会见了调研组同志。绍兴市统计局局长丁晓燕局、副局长韩柏昌在诸暨陪同调研。省统计局政法处长王启金全程陪同了调研。
3月23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王一同志赴嘉兴市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3月27日,华东地区统计法制工作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与会同志就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完善地方立法、实行综合执法、强化查办案件工作、提高统计执法和普法效果,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应邀到会指导并讲话。程司长充分肯定了华东地区各省、市近些年来统计法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针对当前的形势,对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长邵文国受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的委托在会上致辞,并主持了会议。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浙江等六省一市统计局及部分市统计局47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会见了省级统计局的代表。省统计局副巡视员沈强到会看望了与会代表。
3月28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王一同志赴嘉兴市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3月30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延长现持有的统计执法检查证使用期限的通知》,决定将现持有的部分已到期的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止。
4月1日至4月2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副处长张韧参加国家统计局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统计法制工作座谈会。
4月2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函》。
4月5日,省统计局在局内部信息网上发布《2007年第一季度各市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情况通报》。一季度全省共立案并追究法律责任106起,立案待处理25起,拟立案55起。
4月10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统计中介服务业发展与对策》材料。
4月11日,省统计局按照省普法办的通知要求,根据局干部队伍的配备情况,向省普法办征订《“法治浙江”干部读本》140本。
4月13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政法司报送《关于修改〈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4月13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印发本局2007年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进度安排的通知》。
4月16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有关部门、普查中心印发《关于做好本局2007年统计稽查工作的通知》。
4月17日至19日,省统计局组织以稽查室副主任张韧为组长,何伟平、姜杭平两同志为成员的省统计稽查组,赴长兴县开展统计稽查。
4月18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对《浙江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办法(草案)》没有修改意见的函。
4月17日至20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王一同志先后赴杭州、宁波、台州、杭州市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4月23日,省统计局召开统计稽查协调会,部署今年省局统计稽查工作。局长金汝斌到会讲话。会议由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主持,副局长竺园、总统计师左南丁和稽查室、核算处、工交处、投资处、贸易外经处、人口和社会科技处、人教处、普查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4月23日至24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副处长张韧和何伟平同志赴湖州市进行统计执法知识宣讲。
4月24日至27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何伟平同志先后赴湖州、丽水、温州、绍兴市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4月24日至27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赴南京参加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
4月26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王一同志赴衢州市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4月份,省普法办主办的2007年第2期《浙江普法》上,刊登了省统计局报送的《研究发展和管理统计中介机构的法律途径》信息。
5月9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反馈对行政执法类别意见的函》。
5月9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印发本局2007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5月9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外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批复》。
5月10日 ,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对〈浙江省扩大市(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5月10日 ,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了政法处《关于2007年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后七个月省局九项统计法制重点工作,及《2007年省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方案》(送审稿)。
5月11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有关处室印发《2007年省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方案》。
5月11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印发《2007年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5月11日,省统计局分别向温州、丽水两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开展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温州、丽水两市开展统计巡查。
5月11日,省统计局举办了本局统计执法培训班,学习统计执法相关知识和统计执法文书的填写。局机关具有统计执法职能的处和普查中心未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21人参加了培训班学习,并考试。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作了动员讲话。
5月14日,省统计局向嘉兴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开展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嘉兴市开展统计巡查。
5月15日至18日,以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为组长的巡查组对温州市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期间,巡查组对永嘉县瓯北镇进行了抽查,实地检查了两家企业——日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庄吉集团有限公司。18日上午,巡查组先后向温州市统计局党组、温州市政府初步反馈了巡查意见,温州市副市长孟建新、市统计局局长蔡晓真作了表态讲话。
5月15日至18日,以省统计局副巡视员沈强为组长的巡查组对丽水市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期间,巡查组对遂昌县云峰镇进行了抽查,实地检查了浙江凯恩集团公司和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17日下午,巡查组先后向丽水市统计局党组、丽水市政府初步反馈了巡查意见,丽水市副市长刘秀兰、市统计局局长董淑萍作了表态讲话。
5月15日至18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王一同志赴金华市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5月22日至23日,全国统计巡查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章国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到会致辞。参加座谈会的有国家统计局巡查办有关同志、十一个省(市)统计局纪检组长、巡查办负责同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参加了座谈会。
5月22日至24日,以王杰副局长为组长的巡查组对嘉兴市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期间,巡查组,对桐乡市濮院镇进行了抽查,实地检查了桐乡华美时装有限公司、浙江飞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巡查组先后向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嘉兴市政府初步反馈了巡查意见,嘉兴市常务副市长裘东耀、市统计局局长郑莉英作了表态讲话。
6月4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征求〈政府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6月4日,省统计局分别向杭州、宁波、嘉兴市及其所辖各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杭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宁波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嘉兴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6月5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在杭州召开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
6月7日,省统计局分别向温州、湖州、衢州、台州市及其所辖各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温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湖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衢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台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6月7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6月8日,省统计局向绍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绍兴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6月8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意见的函》。
6月11日,省统计违法违纪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由省统计局稽查室主任王启金为组长,陈炳泉、张韧两同志为成员的调查组,就长兴县某乡涉嫌统计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6月14日,省统计局分别向金华、舟山、丽水市及其所辖各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金华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舟山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丽水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6月15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政法司报送《关于修改〈政府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6月15日,省统计局向庄吉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报送统计稽查通知书》(浙统送稽[2007]1号),要求其于6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省统计局稽查室。
6月19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统计局、义乌市统计局印发《关于举办依法行政研讨班的预备通知》。
6月22日,省统计局分别向温州、嘉兴、丽水三市统计局发出《统计巡查工作意见》,要求三市统计局在2007年9月底前将巡查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省统计局统计巡查办公室。
6月27日,省统计违法违纪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的调查组,向长兴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领导反馈对长兴县统计稽查和对某乡涉嫌统计违法问题调查情况。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参加了反馈,并讲话。长兴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根明,副县长丁泉观,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姚晓明等听取了有关情况反馈。
7月3日,省统计局向省普法办报送《关于200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7月3日,省统计局组织局副处以上干部收看国家统计局利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视频辅导讲座,讲座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杨学山主讲。
7月3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指派王一同志赴慈溪市对宁波第二期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进行监考。
7月9日,省统计局在局内部信息网上发布《关于2007年上半年各市统计稽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情况的通报》。上半年全省共稽查单位数1576个,立案并追究法律责任513起,立案待处理112起,拟立案116。
7月11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在长兴县统计执法检查会议上作“统计法制”讲座。长兴各乡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及统计人员,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与县统计局同志听取了讲座。
7月12日,省统计局政法处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工业与投资统计知识。
7月16日至18日,省统计局组织以由局稽查室主任王启金为组长,副主任张韧为副组长,何伟平、王一两同志为成员的省稽查组,对萧山区进行了统计稽查,并抽查了临浦镇和八家规上工业企业。
7月23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征求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改意见的通知》。
7月23日至25日,省统计局组织以局稽查室主任王启金为组长,张韧、何伟平两同志为成员的省稽查组,对武义县进行了统计稽查,并抽查了武义县泉溪镇和十家规上工业企业。25日下午,省稽查组向武义县政府初步反馈了稽查意见,武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俊有作了表态讲话。
7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省统计局与省财政厅协商后确定,省统计局直接对统计违法对象作出罚款处罚的罚款缴存户名为: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398000101040006575-512901,开户行:农行杭州西湖支行。
8月2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省法制办在杭州召开的以“宣传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主要议题的省直单位法制处长会议。
8月2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和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8月2日至3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副处长张韧参加省普法办在临安召开的部分省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经验暨考评会议。
8月3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统计局、义乌市及萧山区统计局印发《关于举办依法行政研讨班的通知》。
8月6日,省统计局向省政府报送《关于2007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8月7日上午,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应邀在余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依法统计知识讲座。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办全体人员共100余人听取了讲座。
8月13日,省统计局向宁波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宁波市第二期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8月15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政法司报送《关于〈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改意见的函》。
8月16日,省统计局向武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武义县统计稽查的意见》。
8月17日,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纪检组长邵文国和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
8月18日,省统计局纪检组长邵文国和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
8月20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关于嵊州市黄泽镇统计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8月21日,省统计局向庄吉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统罚〔2007〕1号),决定对该公司2006年、2007年1季度虚报工业销售产值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伍万元的罚款。
8月24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处室和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普查中心印发《关于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并根据局干部队伍的配备情况,征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25本,并发放给全局干部。
8月28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副处长张韧参加省普法办在杭州召开的省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8月26日至9月1日,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率浙江统计法制考察团赴内蒙、山西一区一省学习考察。宁波、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义乌等市统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和省统计局政法处有关同志参加了学习考察。
8月30日,省统计局分别向杭州永翔纺织有限公司、杭州雪峰链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发出《浙江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期改正统计违法行为,并分别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31日,省统计局分别向武义为尔工贸有限公司、浙江三禾工贸有限公司、浙江麦克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发出《浙江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期改正统计违法行为,并分别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31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副处长张韧参加在杭州召开的省直单位法规处长座谈会。
9月5日,省统计局办公室根据省普法办的要求,向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发出《关于组织参加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全国普法办决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国联合开展的“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9月6日、9月11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副处长张韧,分别在杭州市统计局举办的杭州市乡镇长统计工作培训班上宣讲依法统计知识。
9月14日,省统计局举办《物权法》讲座。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市政协委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省物权法宣讲团成员胡祥甫律师应邀对《物权法》作了宣讲。全局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9月18日至9月20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在北京召开的部分省(市)统计局、调查总队法制工作研讨会。
9月20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全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同志换发行政执法证需要提交的有关文件。
9月24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组织学习〈“法治浙江”干部读本〉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为今年和明年两个阶段组织学习,并在今年完成《〈“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学习与思考》第一章至第七章的作业题,明年完成第八章至第十五章的作业题。
9月27日,省统计局发布公告,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予以公告,决定保留《浙江省统计单位登记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浙江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统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规定》、《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浙江省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暂行规定》等8个规范性文件,废止《浙江省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9月29日,省统计局政法处汇编了《政府统计干部普法学习资料》,并将其挂在ftp://10.33.9.35/政法处内。
9月30日,省统计局完成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的命题工作。
10月10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印发《关于组织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知识考试的通知》,决定于今年11月中旬组织全省政府统计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一次统计法知识考试。
10月18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印发《关于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10月17日至18日,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与政法处联合组成稽查组,对省人寿保险公司、省能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等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进行了稽查。检查了劳动工资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等情况。
10月29日至11月1日,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与政法处联合组成稽查组,对衢州市、开化县6家贸易企业统计工作进行了稽查。
10月30日,省统计局在局机关召开征求《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草案)》座谈会。局长金汝斌主持了座谈会。总统计师左南丁和局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5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及义乌市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印发《关于转发国统办字[2007]110号文件的通知》,并在全省统计系统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展作品征稿活动。
11月6日至9日,省统计局核算处、综合处、人教处、政法处联合组成稽查组,对平阳县进行统计稽查,抽查了该县萧江镇、鳌江镇两个乡镇及两镇所属的六家工业企业,检查工业、投资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工作和上报统计报表及其数据质量情况。稽查组在稽查结束时向平阳县政府和平阳县统计局反馈了稽查初步意见。
11月8日,省统计局召开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立法座谈会。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左南丁主持了座谈会。各市及义乌市统计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11月9日,省统计局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1月9日,省统计局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省局承担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报备工作的职能处室及工作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11月10日至12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在福州召开全国统计法制工作培训会,并在会上作了以“抓大案,树权威,求效果”为题的发言。
11月13日至14日, 省统计局在衢州召开全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对各市局及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提供的28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商讨了明年统计法制工作思路。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到会讲话,省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主持会议。各市统计局法制机构负责人、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11月20日,省统计局普法办将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干部职工完成的《全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五五”普法测试题》收齐后,统一阅卷打分,并登记成绩。
11月23日上午,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应邀在余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以“弘扬统计法治理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的讲座。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联主持了讲座。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区长杨洪香、各镇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31个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共100余人听取了讲座。
11月29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文国参加了省普法办举办的题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12•4”法制专题报告会。。
11月30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政法司报送《浙江省2007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12月3日至4日,省统计局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文件。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地方统计调查局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2月5日,浙江统计分析(70)刊载《浙江统计中介服务业发展与对策》的课题文章。
12月10日至13日,省统计局投资处与稽查室联合组成稽查组,对宁波市、绍兴市有关单位开展了统计稽查。重点对2006年年报和2007年1-11月定期报表的数据质量进行了稽查。
12月10日至15日,省统计局政法处与省纪委执法监察室组成调研组,分赴金华、丽水、温州部分市、县进行了依法统计工作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在武义、松阳、遂昌、庆元、泰顺、平阳、洞头等六个县统计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这些地方统计局局长就调研四方面的情况介绍;与温州市统计局局长蔡晓真着重就当前依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明年省局依法统计工作重点单独作了交流。省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参加了本次调研。
12月20日,省统计局向省普法办报送《关于商请将统计法纳入明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函》。
12月21日,省统计局在《浙江日报》上,对杭州沃尔夫链条有限公司、宁波大东家私装饰有限公司、武义为尔工贸有限公司、衢州市大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德莱宝鞋业有限公司、长兴港龙置业有限公司、绍兴凯利金制衣有限公司、温岭市巨天机械有限公司、缙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舟山昌正置业有限公司等十个单位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12月24日至25日,省统计局政法处副处长张韧赴长沙参加全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暨现场观摩会议。
12月25日,省统计局向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对平阳县统计稽查的意见》。
12月底,省统计局普法办督促检查了全局干部《“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的完成情况,并将做好的作业本全部收集起来。
12月27日,省统计局向省法制办报送《关于报送核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名册的函》。
12月29日,省统计局向省政府报送《浙江省统计局局关于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12月29日,省统计局向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浙江省统计局局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