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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首次完成全省城乡划分地图的绘制编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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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 大 中 小 ] | 日期:2007-12-10 14:26:38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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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省统计上使用的行政区划和城乡划分标准,我局在2006年行政区划与城乡划分工作已完成的基础上,首次开展了浙江省城乡划分地图的绘制工作。在省、市、县各级有关统计人员的积极努力和通力配合下,截至12月底,《2006年度浙江省城乡划分地图》绘制工作已圆满完成并编印成册。地图册分上、中、下,清晰的标注出全省各乡镇的主城区(镇中心区)、城(镇)乡结合区、乡村的区域范围。今后每年都将对该地图进行完善绘制编印,为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提供我省统一的城乡划分标准,也为提高分城乡数据质量创造良好基础。
(设管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