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就业协调发展——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十五
人口与就业协调发展——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十五
发布时间:2007-06-25 16:20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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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02年以来,浙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民本民生问题,统筹解决人口和就业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就业格局。
一、人口总量稳定增长,健康水平提高
200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980万人,比2001年增加282.7万人,年均递增1.2%,保持在1个百分点左右的水平稳定增长,常住人口占全国大陆人口的3.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89.2人,是全国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36.9人的3.6倍,比2001年增加了27.8人。
2006年浙江省人均期望寿命已经达到76.41岁,比2000年提高1.72岁;婴儿死亡率为7.01‰,比2001年下降9.74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也由2001年的19.11/10万下降至10.29/10万,标志着我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
二、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
2006年全省出生人口50.8万人,出生率10.3‰,比2001年上升0.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6.8万人,死亡率为5.4‰,比2001年下降0.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人口2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9‰,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自1997年以来连续十年基本控制在5‰以内。这是在人口基数庞大,育龄妇女进入生育高峰期下取得的成果,显示了浙江省人口调控工作成效显著,人口快速增长势头继续得到有效遏制。
三、人口负担仍处于最轻时期,人口老化速度加快
随着人口再生产转型的完成,低龄组人口减少,全省人口负担目前处于最轻时期。2000年全省人口总抚养比为37,2005年为35.8,2006年再降至35.2。这一人口年龄结构呈典型“中间大、两头小”橄榄状,中青年人较多、老年人和少儿较少,劳动力供给充足、人口的社会负担相对较轻,对社会经济发展十分有利。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疾病诊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化速度加快,2000年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8.9%,2005年为10.6%,2006年再升至10.8%。
四、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加速向城镇集聚
2006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13.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6.5%,比2000年上升了7.8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166.3万人,城镇人口比农村人口多647.4万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是由于浙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等级规模不断提高,城市的承载力不断增强。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进一步推动了人口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心城市集聚辐射作用的加强和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产业空间布局明显呈专业化集聚趋势,导致城镇的范围、地域不断扩大,也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这反映了人口生活和生产模式向现代化模式发展的过程,也说明居民的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五、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就业人口总量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06年末,全省城乡就业人员达到3172.4万人,比2001年增加375.7万人,增长13.4%。就业规模的扩大,有效地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2006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1万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0.2万人。全省就业形势稳定。2006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比2001年下降0.19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逐步稳定并呈下降趋势。
2006年,我省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口分别占总数的22.6%、45.8%和31.6%,与2001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10.8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上升9.7和1.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GDP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渐增强。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达2190万人,占69%,比2001年增加943.9万人,年均增加188.8万人,已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六、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就业格局初步形成
随着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通过市场双向选择,企业的用人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同市场接轨。从2001年起,企业新的减员已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除部队转业干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人员外,所有劳动者已全部进入劳动力市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到2006年,全省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达到2538家,形成了以公共职介机构办为主体,社会力量办为补充,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延伸,多层次、多形式覆盖城乡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平安浙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从2001年起,我省开始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2005年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地区达到30个,2006年起全省范围开始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十五”期间,平均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0多万人,城乡统筹就业格局初步形成。